工程名称
|
政务外网租用采购项目
|
补遗书
(第1号)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公告作如下修改:
原公告: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备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必须完成过类似1个(提供项目合同)。
4、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现修改为: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原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至2013年 12月05日9:00-17:00延长至:2013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攀枝花日报社印刷厂3楼(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 标 人: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攀枝花市烟草公司)
201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