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日常办公用品
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具有供货实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招标内容:
为了加强日常办公耗材管理,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机关及下属单位日常办公用品的供货及服务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本项目将划分为七个标段。标段按照招标人行政区域划分:
第一标段:泸州市公司机关,物流中心,江阳区、龙马潭区分公司
第二标段:纳溪区分公司;
第三标段:合江县分公司;
第四标段:泸县分公司;
第五标段:古蔺县分公司;
第六标段:叙永县分公司;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通过年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一标段的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2012年工商年检证明、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
2.在所投标段地区有固定的经营场地(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及卖场实景照片)。
3.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和售后服务队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上述第1项及第3项要求的盖有鲜章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必须有相应户主的签名),必要时提供原件。同时,投标人还应提供购买标书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作为法人代表或户主本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其他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则复印件上必须有相应个体工商户户主的签名;若投标人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人的鲜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招标文件自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8号二楼物资采供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8号二楼物资采供科(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
九、开标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8号二楼物资采供科。
十、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2206
传真电话:0830-3104397